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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引领奏华章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之二

阅读次数:3516 作者: 周金群 王常青 发布时间: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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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2013年以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在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律乃治国之重器,法治乃安民之保障。2013年以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在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突出良法善治,开启立法新篇。淮北市自2016年2月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突出有效管用,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立法机制,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市委的支持下,组建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同时,注重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立法工作专题培训,建立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库,为开展地方立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为有效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常委会起草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工作规程,并制定立法公开、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等立法工作制度,实现了立法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为高质量立好首部法规,常委会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建议300余条、修改近40次,组织专家论证会1次,座谈研讨会15次,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次。2016年11月10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高票审查批准了《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并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自此,我市迈进了地方立法的新时代,淮北市民主法制建设翻开了新的篇章。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造林绿化的政策方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起草了《淮北市绿化条例(草案)》。10月30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并全票通过《淮北市绿化条例》;11月17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高票审查批准了《淮北市绿化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立法促进政府依法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于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意义重大。

     规范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常委会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行政许可法》等11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来淮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工作。常委会注重加强对执法检查所反映的问题的跟踪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形成检查意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通过采取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刚性监督手段,促进问题解决,有效地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同时,常委会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专题听取政府部分机构改革方案汇报,多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报告,督查政府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不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调研,督查“六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依法审议“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还就棚户区改造、社区矫正、湿地保护和利用、旅游产业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康复、职业教育等工作情况组织调研,积极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动了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督促全市检察院和法院系统紧扣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研究探索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及时听取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媒体跟踪关注的案件查处情况,促进司法机关办案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听取审议审判监督、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法院执行、侦查监督等工作报告,支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督促司法机关完善案件受理审查、质量保障和跟踪问效、内部配合协作等机制,支持和促进“两院”健全司法民主、便民利民及矛盾纠纷化解制度,努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专题调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大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组织省、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参加检察院开放日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司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两院”认真落实常委会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审判、检察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深化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常委会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从加强宪法教育、突出重点对象、倡导德法同行、加大创新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要求,深入推进全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对任命人员进行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促进“关键少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制定实施《淮北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细则》,先后组织4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通过庄严的仪式化表达,激励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宪法的忠实信仰者、自觉实践者和坚定捍卫者。坚持每年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和“江淮普法行”活动,通过设置展板、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及宣传单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氛围,全民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坚持常委会会议法制讲座制度,邀请专家举办地方立法程序、水污染防治形势及对策、立法法、新预算法等专题讲座,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组织开展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系列活动,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展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前景,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