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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24号建议)关于调整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议

阅读次数:4124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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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是主城区,承担着近60万人的民生福祉、城市管理、文明创建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其承担的各项社会事业保障支出能力与现有财政收入严重不符。随着市政府下放大量的管理事项,相山区财政已不堪重负,全区职工反映十分强烈。强烈建议市政府调整对相山区的税制财政体制。

一、案由

(一)相山区税收总量持续增长,区级收入却大幅下降,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营改增”的实施对相山区收入的影响太深。相山区的税收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商贸服务业,而营业税又是主体税收。“营改增”后,增值税50%上划国家,余下的50%市与相山区各25%,但兄弟区都享有50%。比如:相山区2016年区级收入42901万元,其中1—4月区级税收21776万元;5—12月区级收入19204万元。2017年1—4月区级收入18470万元同期下降16.7%。

2、2016年以来,市对相山区财税分成比例与兄弟区不对等,相山区享有的“增值税、所得税”分成比例是25%和12.5%,兄弟区享有的增值税、所得税的分享比例为50%和25%,没有完全体现属地管理、属地征收原则。

3、税源划定不合理。目前淮北市东山路1—148号属于相山区,共有181家企业,其中有81家被划入兄弟区税基库;南黎路(纺织厂段)属于相山区,有7家企业被划入兄弟县金库。

4、开发区财税体制调整后相山区的补助基数却被削减。按照《关于调整淮北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将市开发区老城区收入划入相山区收入范围”,但扣减了相山区补助基数8692万元。

5、转移支付补助过低。市财政返还各区的定额补助中,给相山区补助远远低于兄弟区。

(二)与省内同类型城市主城区的财税收入比较,相山区享受的财税分成太低

以2016年底统计数据,全省44个城区中,财税总收入超20亿元的有14个区,地方收入超10亿元有20个区。这些区区级税收占总收入比例都在55%以上,仅相山区占比在40%以下,通过实地考察后举例如下:

1、如黄山市屯溪区是黄山市的主要城区,其2016年区本级税收6.01亿元,占总收入的55.2%。房地产和商贸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90%。营业税及增值税、所得税等除上解中央外全部留在区级。2017年,屯溪区财政收入安排11.65亿元,其中区级收入7.54亿元,区级收入占全部收入的64.7%。

2、铜陵市和淮北市同样是资源型城市。“营改增”后,除上解中央外,其余50%留在地方,市不参与分成。

3、田家庵区是淮南市主城区,2016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3.67亿元,其中区级收入7.76亿元,占总收入的56.8%(非税收入占比低于5%)。“营改增”后,增值税分成比例除上解中央外,剩下50%留在区本级,所得税占比25%。另外,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烟草等行业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进入区级金库。

(三)相山区刚性支出爆炸式增长,支出压力巨大

相山区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增加。主要包括:三供一业、城市管理、环卫保洁、文明创建、老旧小区(包括单位自管小区)改造、市政工程以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保障房建设等支出,例如:

1、2006年6月,淮北矿务局、淮海实业、中煤特殊公司等国有企业的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全部移交地方,相山区接收大部分单位,其中接收教育教职工800余人,当时接收方案中规定五年内市级承担各项费用,五年后由相山区自行承担各项费用。

2、2010年7月,市环卫体制下划,相山区接收33人,市财政每年通过体制补助47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需1600多万元,且每年呈现递增。

3、2014年,淮北市实施环卫市场化,引入龙吉顺公司和广州侨银公司,相山区级承担费用2200万元。

4、2016年10月,市城市管理职能下划,移交环卫、城管人员182名,每年需要人员工资费用约2400万元,办公、装备等费用2000万元以上,而且逐年增加。

5、2016年12月,市建委所属的市政园林(除主干道园林)、市政管网路灯维修维护等事权下划(仅拨付园林绿化管养费用200万元),实际每年需各项费用1000万元以上。

6、2011年以来,相山区主要承担全市文明创建、老城区改造、棚户区、安置房及保障房建设、市重点工程拆迁安置等费用,每年仅需要过渡期房租费用达到6000万元。

四、建议

(一)调高对相山区税收分成比例。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企业税收比重下降、税率下调,按照淮北市政府确定的“既得利益、属地管理、财力下移、规范运行、公开透明”的税收分成基本原则,建议对相山区税收分成比例兄弟区享有同样待遇。

(二)按属地关系和事权、财权相匹配原则划分税源,壮大相山区相山区税源基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于相山辖区企业的税收全部进入相山区金库,增加相山区总量。同时建议属于市级以上的所得税、消费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金融、保险、盐业、烟草、石油、邮政等主体税收和所得税,以及淮北矿业及非煤业企业、淮海实业及分支机构、中煤特殊公司及分支机构等税收纳入辖区金库,然后分级上解。按照《淮北市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方案》(淮政办【2014】19号)规定的“既得利益、属地管理、财力下移、规范运行、公开透明”基本原则,将淮北矿业非煤企业、淮海实业分支机构、中煤特殊公司分支机构、雷鸣科化等企业纳入相山区金库税收因为属于相山区行政管理区域,“三供一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名额分配以及社会活动、文明创建、社区(小区)维修改造、居民社保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事务均由相山区承担。

(三)加大对相山区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市财政对相山区的补助基数相山区作为主城区,承担着城市管理、环卫保洁、文明创建、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园林工程以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保障房建设等主要任务,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增加,按照“财力事权匹配、保证既得利益、属地管理原则、财力下移原则、规范运行、公开透明”以及事权下移、财随事走的财税体制原则,建议提高相山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

(四)提高市财政对相山区的补助基数。淮北市开发区税收体制调整时,扣减了相山区补助基数。随着新形势的变化,相山区承担各项社会发展保障任务越来越重,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建议适当调高相山区的补助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