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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61号建议)关于取消淮北市干线路网工程项目建设县级配套筹措的建议

阅读次数:2965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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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境内重要县道以上等级道路,在2004年已按相关规定调整上划至淮北市,变属地管理为分级管理。按照省市关于道路分级管理的规定,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已上划调整后及其他新建高等级公路的责任主体,负责建设管理和日常养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濉溪县目前县级及县级以下道路均为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不属淮北市干线路网范畴。对于县境内淮北干线路网工程项目建设,县政府始终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不仅承担相关项目的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同时按市政府要求的4:6筹资比例(濉溪县6),承担扣减国家、省补资金后的工程建设资金。2016年以来,县政府不但要承市干线路网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全县持续落实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受融资渠道不畅影响,财税收入捉襟见肘,财力匮乏,难以继续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筹措干线路网县级配套资金。

解决办法:请市政府综合考虑濉溪县财力匮乏的处境,取消市级干线路网建设项目需县级按比例筹措建设资金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