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文件精神,濉溪县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出台了《中共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从明确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任务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解决了文件精神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明确总体要求。《计划》明确要求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着力在固本培元、守土尽责、宣传引领上下功夫,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正能量,凝聚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为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工作原则。《计划》明确了党组领导班子职责、书记、和党组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明确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对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成员的教育管理内容。二是推进理论武装。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并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抓好形势政策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三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载体,以党员“双报到”为依托,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进农户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利用“五一”“五四”“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庆,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四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县人大网站和工作微信群的管理。坚持网络正面思想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提高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五是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对一些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六是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工作融入人大工作全过程,通过强化普法宣传、执法司法监督、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县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和法定程序下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