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3日“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淮北法院对因被执行人反复查找下落不明、家庭困难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的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维护和实现的案件,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积极进行司法救助。在2个多月的时间内,共发放救助金额218万元,救助221人,化解涉民生、小额“执行不能”案件215件。
一是充分提高认识。两级法院党组把落实小额案件执行救助工作提升到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高度,通过执行攻坚推进会、部署会、督查会等方式,第一时间狠抓督促落实。认真落实省高院、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执行不能”案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对涉民生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尤其是小额案件进行准确细致的摸底梳理排查,结合案件审结时间和群众生活困难程度进行排队,切实缓解群众的“燃眉之急”。
二是加大救助力度。对涉及劳资纠纷、工伤赔偿、扶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标的额在3万元以下、当事人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执行不能”案件,先一律纳入救助范围,再逐案核查比对,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力争“一个不掉队”。申请执行立案时,诉讼服务大厅司法救助窗口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和政策,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指导填写、提交相关材料。执行过程中,发现申请执行人符合救助条件但未提出请求的,承办法官及时主动告知其有关权利。
三是拓宽救助渠道。在充分利用上级法院救助资金的基础上,抓住“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有利时机,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反映情况,积极沟通,争取支持,推动设立专项执行救助基金,共争取到98万元的地方财政资金支持,有力扩大了资金来源,满足了资金需要。切实发挥保险救助的作用,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合,建立诉讼保全担保、执行悬赏保险、小额执行案件责任保险机制,降低执行不能风险。打出“保全+悬赏+小额救助”三险联动机制组合拳,有效提高案件保全率、执行到位率、财产变现率。
四是简化申请程序。认真甄别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经审查确属涉民生小额“执行不能”案件,特案特办,尽最大可能缩短资金审批、发放时限,推动了小额“执行不能”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和法院执行案件长期不能结案的一揽子解决,既有力提升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也提升了执行案件自身的质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