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11月8日至9日,烈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两次召开集中学习会,认真学习《关于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烈纪发〔2018〕34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每一个人。
陈琳强调,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专项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区人大将继续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坚持“零容忍”态度,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