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对《条例》立法起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文明办首先介绍了《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及进展情况,与会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就草案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倡导和制定《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需要,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问计于民,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形成框架性材料,及时沟通协调,确保按时优质完成立法起草工作任务。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立足文明行为,着眼于促进淮北市精神文明建设走向法治化轨道;要坚持责任导向,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责,确定负责人选,落实相关工作;要坚持质量导向,把握住条例起草的重点、特色与定性定量,多提修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时间导向,相关责任单位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提前部署完成立法条例相关工作。
市委政法委、市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二十余家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