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代表工作 / 议案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5号建议)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

阅读次数:4293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26
[字体:  ]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走进千家万户生活。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小区物业管理不尽人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物业管理机制不健全,业主委员会的作用难以发挥,物业管理基础非常薄弱,物业服务市场化程度偏低。

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综合机制。建设县(区)、镇(街道)和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积极参与维护辖区物业管理秩序,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发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完善物业企业资质认证体系,从企业注册资金、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数量、相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等方面进行完善,或引入具有评估功能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评估,提高物业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保障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主管部门定期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同时加大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业主主体责任。一是不断强化业主主人翁意识。主管部门积极宣传引导,激发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推动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组建业委会。动员和推荐遵纪守法、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社会影响力大、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的业主参与业委会工作,积极调动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动性,让广大业主支持小区物业管理,配合物业企业,自觉履行业主职责。二是健全业委会并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街道和社区对业委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指导,确保业委会的产生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加强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能够合理反映业主诉求,引导业主遵守小区公约,监督企业履行合同,协调物业矛盾纠纷。对成效显著的业委会及成员,给予表彰鼓励和宣传通报。三是畅通业主与业委会和物管企业沟通渠道。积极推行业委会选举结果公示,业委会和物管企业管理人员联络方式公示,确保物业管理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沟通,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倡导建立业委会定期或不定期会议制度,集中梳理小区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将物管企业责任事项予以交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