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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76号建议) 关于医养结合的医保政策执行的建议

阅读次数:3737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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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老人对医养的需求不断增加,目前的医疗和养老互补衔接对养老事业的发展形成了阻碍,“医养结合”是中国养老模式的必然之选。

2017安徽省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其中10部门联合下文打破“医养结合”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做好顶层设计。文件中提出执业医师可到养老机构“多点执业”;闲置床位较多医院可“转型”老年人护理院;在医保方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也可成为医保定点机构,如果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能解决医保问题,一方面缓解了当前“养老难”问题,另一方面长辈既能养老,又能共享医疗资源,缓解了“看病难”问题。同时,长辈的治疗费用还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减轻了老年人看病费用。为了淮北的养老事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建议鼓励民营机构成立护理院,开展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服务,为长期卧床长辈、慢性病患者及失能失智长辈提供服务,并推进医养结合医保政策,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单位开通医保,解决长辈养老看病难的基础医疗机构需求,真正意义上推进我市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