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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205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力度的建议

阅读次数:4219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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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各方的共同努力。濉溪县目前有行政村213个,占全市行政村(277个)的比重为76.9%。若以自然村计算,濉溪县乡村的数量占全市的比重更高。可以说濉溪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全市乡村振兴的成果。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结合濉溪县发展实际来看,目前短板依然较为突出,重点表现在财政支出大,2018年度濉溪县民生支出占一般预算总支出的86.7%,补民生短板的后劲不足;产业发展缺乏,村集体增收困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均衡,“空心村”较多;乡村振兴产业人才短缺,乡村人才外流严重,乡村内生增长动力不足等几个方面。

为进一步加快濉溪县乡村振兴步伐,为全市早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目标,建议在以下方面加大对濉溪县乡村发展的支持,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一是加大对濉溪县财政的支持力度。近年来,濉溪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如果从各村的平均投入来看,差距仍然较大,而且与城区的平均投入还有进一步拉大的现象。造成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群众满意度还要进一步提高。而从濉溪县实际财政支出来看,我县近90%的支出都投入到基层民生支出上,很难有更多的财力来补基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建议市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濉溪县财力的支持,为濉溪县加快乡村发展和振兴提供支持。

二是加大对濉溪县政策的支持力度。濉溪县“空心村”现象较为严重,乡村规划较为滞后,乡村布点较为混乱,有些村没有自己的集体收入,很难实现乡村的内生发展。新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在政策上紧抓最新动向,出台相应政策,加大指导,发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效益,为乡村实现内生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加大对濉溪县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力度。乡村发展和振兴必须要有人才支撑,建议加大对濉溪县涉农人才的培养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农技人员培育和农民素质提升。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生产骨干和服务“三农”的农业技术人员。同时多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和科技兴农活动,加大对广大农民的农业适用技术培训,激发农民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