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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着力加强刑事审判 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护航平安淮北建设

阅读次数:5784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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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公安、检察、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下,深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人权保障等法律原则和理念,始终牢固树立证据裁判意识,宽严相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取得了新成效。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877件,审结5619件,判处7272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477人;中院受理1177件,审结1131件,判处1509人。1个刑事审判集体、6名刑事审判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坚持“六个围绕”,审结12件110人,确保打准打狠。突出打财断血,出台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的若干意见,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依法对6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77人判处罚金768.1万元。推进打伞破网,认真落实“三长”背书要求,从已审结案件中排查“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10条,依法惩处纵容黑恶势力的国家工作人员3人。开展涉民事、执行案件“套路贷”线索专项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55条。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妥善审理e租宝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8件,涉案被害人5638人,金额3.18亿元,判处92人,罚金324.5万元,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物资等扶贫领域犯罪案件,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得到落实。以最严格的司法措施审结环境保护刑事案件46件,判处69人,罚金2265.2万元,促进绿金淮北建设。审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产权司法保护案件16件,判处23人,服务创新发展。依法惩治强迫交易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72件,判处107人,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是严惩重点犯罪,强力维护和谐稳定。审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案件7件7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打击醉驾、拉拽公交车司机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047件1089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严惩杀害计生干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82件846人,拐卖、虐待、遗弃、性侵等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犯罪案件42件47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1件入选全国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六大典型案例。审结贩毒案件79件162人,遏制毒品蔓延。重拳打击淫秽色情犯罪案件57件94人,净化社会风气。审结制假售假犯罪案件74件104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6件,1件入选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案件32件38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10件170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打虎”“拍蝇”不放松,行贿受贿一并打击,1件入选全省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四是突出人权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依法宣告无罪11人。依法对837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准确把握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适用条件,做到宽严相济。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776名被告人提供辩护,实现律师辩护制度全覆盖,全面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三项规程”试行工作,力争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五是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指引》《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协作意见》《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意见》等规定,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联合制定《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实施办法》,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9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通过社会调查、集中管辖、圆桌审判、犯罪记录封存、判后跟踪帮教等举措有力促使改过自新,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2件137人,对19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规范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衔接,739名罪犯接受社区矫正。举办以案释法刑事专题法治讲座36场、庭审直播刑事案件1732场,公布刑事裁判文书5056篇,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在工作方法、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