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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首次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阅读次数:32231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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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民检察院、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的督促烈山区民政局依法履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这是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典型案例评选以来,淮北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首次入选。拓展案源。2018年5月,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淮北人论坛发现标题为“凤凰山公墓东烈士墓遭破坏”的网贴。该贴很快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敏锐地意识到该线索背后可能存在相关政府部门怠于履职情况。根据案件管辖规定,立即将该线索移交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调查核实。市、区两级检察机关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检察官办案组。经查,该公墓为烈山区吴山口公墓,确系淮海战役英雄烈士埋葬地;2013年底,因烈山区民政部门迁移烈士遗骸过程中疏忽大意,致使现场挖掘痕迹明显,给群众造成烈士墓遭破坏,烈士荣誉、尊严受侵害的误解。精准建议。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向烈山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烈山区民政局在门户网站等发表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对涉案公墓平整,墓碑妥善保管;对革命烈士陵园加强管理维护,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烈山区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落实并及时回复。扩大影响。为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与新闻媒体积极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正义网、《安徽法制报》等媒体纷纷对该案进行宣传报道,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齐修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