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地处中西部地区,正处于发展的转型期,既要青山绿水,又要金山银山。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管理部门不能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的关系,在监管的过程中,动辄以空气质量、环境保护为由,下达停工令,缺乏必要的指导、协调与服务。
环境污染,空气质量差,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包括气压低、空气流动慢,以及周边地区污染空气弥漫等,均能形成环境污染,空气质量不达标。对此,应科学判断、慎重决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不能空气质量一“预警”,就停工、停产,搞一刀切。今年以来,我校滨湖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工地,多次被停工,不仅严重影响建设工期、质量和造价,而且造成计划搬入的学生不能按期搬入,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形成极为不利的局面。
为此,建议相关监管部门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为驻淮单位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