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北市保障性住房现况 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包括保障性住房工作(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工作两个方面的内容。2008-2013年,淮北市负责建设廉租房共20768套,2011-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建设共计18605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累计4660套均已出售;淮北作为工矿资源型城市,累计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51561套,改造项目个数207个,圆了30多万市民的“棚改安居梦”,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政治效益的“多赢”。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安徽日报等20余家中央及省直媒体采访团专题报道淮北棚改经验。2019年政府投资公租房(省下达任务17402套)完成分配率100%;确定淮北市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级试点市; 2019年棚户区改造(省下达任务8904套)基本建成,开工率100%,棚改开工率和基本集成率全省第一。
二、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公租房运营管理试点有待加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要求每季度向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报送试点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有关情况;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跟踪和总结试点实施情况,联合开展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和总结工作。因机构改革,原市房管局撤销,市公租房运营管理试点力度有待加强,进度有待加快。
(2)公租房办证如何补缴土地款。2013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令第248号),规定政府投资公租房可以租售并举。省住建厅鼓励探索公租房出售,出售比例不超过30%。2015年6月,淮北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淮政〔2015〕21号),积极鼓励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和建立共有产权制度。公租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由于公租房土地性质为划拨,存在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补缴土地出让金额如何确定等问题。
(3)物业管理有待加强。保障房建后管养难度加大,物业收费难、管理难,物业与居民相互不理解,形成恶性循环。
三、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相关部门需对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引起重视,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管理
(1)修订《淮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完善制度。 (2)保障房建设要按需规划,以需定建。目前,保障房建设每年的任务都是由省下达计划,我市再分解到区、县落实,并没有充分考虑各区、县的实际情况。比如目前相山区建成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满足不了市区居民的需求,但周边区县保障房数量相对多些,虽然市区有些居民即使具备条件,但由于位置偏远等原因,宁可在市中心自行租民房也不原意申请。保障房项目规模应该坚持实事求是,按需求建设,否则将造成资金、人力和物力的巨大浪费。建议对全市保障房建设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出台《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按照“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思路,可以对有需求又符合保障房购买条件的群众进行登记,对面积、位置以及能承受的价位等进行摸底调查,根据需求分批建设。这样就能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更加可持续,更加符合实际,进入良性循环。 (3)加大公租房运营管理试点工作力度。市公租房运营管理试点力度再加大,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和总结工作。
(4)加快保障房工作进度。为确保群众尽快住上安居房,要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让群众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全过程,全面推广保障房建设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建设质量,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督查、定期调度,依法依规有序高效推进棚改工作。
(5)统筹解决物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保障房管理维护,统筹解决物业管理问题,要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物业费用收缴纳入诚信管理系统,以便让群众有良好的居住环境。
(6)处理好办证问题。依据政府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区分享受政策住房(房改房、集资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不同情况,制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办法,处理好居民办证问题。
(7)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管好、用好棚改资金,强化防范风险的政治意识,保障棚改资金的良性循环,积极应对融资政策变化,着力降低棚改融资成本。
保障房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研究确定建设目标,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继续抓好棚改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让群众住的放心、舒心、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