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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72号建议)关于尽快出台《淮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的建议

阅读次数:3105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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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养老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床位已达每千位老人近50张水平。但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床位仍然不能满足我市占近17%的老龄人口的需求,居家养老仍然是我市老龄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老龄化加快的现实需要,进一步提升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完善老旧小区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住品质,建议尽快出台《淮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

一是成立组织。成立淮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专营单位(含水、电、气、通信、电视等单位)任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领导工作。

二是制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中各司其责,并相互配合。

三是加大投入,确保既有住宅工作有序推进。财政予以补贴,按照国家、省相关需求,制定补贴数额。

四是列入考核。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列入各区和各相关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