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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40号建议)关于加快建立0至3岁婴幼儿护理照料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阅读次数:2790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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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岁托儿需求与服务供给矛盾主要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托幼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托幼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热点问题,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此都非常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这为进一步发展托幼公共服务指明了方向和要求。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明确指出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

一、存在问题

1社会化照护需求大,婴幼儿照护机构总供给不足。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0-3 岁婴幼儿社会化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家庭期待社会化的0-3岁婴幼儿照护。去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着力破解婴幼儿看护难。目前相山区已设立西街道昱德和南黎街道慧闻2个照护服务机构,接纳3岁以下婴幼儿170余名,但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家庭的需要。0至3岁婴幼儿护理照料我市还是以家庭照护为主,主要是爷爷或奶奶照护,父母参与婴幼儿照护率高,工作与家庭冲突较为显著。社会化照护率低,特别是公办的婴幼儿照护体系还不成熟,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托儿所缺失,0-3岁婴幼儿照护机构供给严重不足。  2早教需求强烈,0-3岁婴幼儿社会化照护服务品质不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淮北市作为先行试点城市,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淮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淮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为照护服务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依据。2019年力争在全市建立照护服务机构20个,并已初步选取18个幼儿园作为拟建机构。建机构、配人员、强监管,如何让孩子们得到最安心的照护?提升照护服务品质是目前要解决的紧要问题。家庭希望婴幼儿社会化照护机构能够为婴幼儿提供启蒙教育,目前专业化的婴幼儿照护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难以满足家庭需要。依托家庭照护的家庭更是找不到专业强素质高且让人放心的照护人员。婴幼儿照护专业性供给不足与社会需求矛盾突出。

二、建议

1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照护服务体系。一是围绕建机构、配人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通过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公益性托班资源供给。二是依托社区服务的便利性,加大对社区人员、财力、场所的投入,建立社区托幼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托幼照护服务以及为家庭照护的婴幼儿提供专业技术培训。三是建立上门服务、短时托管、突发情况救护等灵活多样的0至3岁婴幼儿护理照料服务方式。增强社区婴幼儿护理照料、托幼日间护理照料和居家婴幼儿护理照料等服务功能,分担职场父母和祖(外祖)父母的育儿压力。

2建立监管严密的照护服务体系。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建议尽快建立从业人员从业及培训记录数据库,防止经营者为降低成本,在获取许可后招用低素质不符合条件人员,且从业人员一旦违法,全国禁入。

3加强照护人员的专业化培训。随着早期教育的意义及作用逐渐为人们所重视,家长对早期教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年轻父母对于托幼机构的需求已经不仅仅是有人‘托 ’,还涉及到照服的质量。针对当前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数量短缺、素质需要提高的问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长期的培训计划,委托职业技术院校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和宣传,让从业人员从内心认识到幼儿教育事业的高尚和严肃性,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及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