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乡统筹推进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村劳动力涌入城镇,加之富裕起来的农民群众对住房要求不断提升,纷纷新建或新购住房,造成大量农村宅基地闲置。农村闲置房屋不但严重浪费土地资源,容易引发宅基地纠纷,一部分老宅失管失修,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阻碍了村庄治理与发展。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1、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适当补偿,鼓励农民拆除旧房。针对农村居民新修房屋后仍保留原有旧房的普遍现象,鼓励农户新修房屋后拆除旧房,并从兼顾各方利益出发,健全合理补偿机制,对旧宅适当补偿。
2、整体规划,对闲置房进行土地复垦。在宅基地土地整理复垦过程中,政策设计应注重让村集体和村民得到实惠,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及其宅基地部分增值收益。
3、树立经营理念,盘活闲置房屋。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成为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将农村闲置房屋改建租赁、发展农家乐等,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推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