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要求,要建立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沿江、沿淮、淮北及江淮丘陵地区应依靠可靠的水源,将供水管网由城市向镇村延伸,逐步实现县域供水管网“一张网”,依托大中型供水企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建立一体化的城乡供水网络系统。
目前,我区已正式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现统一纳入市自供水总公司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水。市政供水费用为2.46元/立方,其中包含水资源费0.16元/立方和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如按此水价收费,农村安全饮水水价较高,农民饮水负担较重。
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属民生工程,具有公益属性。农村水资源为集体所有,污水处理设施由集体建设,自行处理。为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建议农村安全饮水水价按扣除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之后的1.35元/立方收取。由市级层面协调市供水总公司免于上缴这部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