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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五条建议”助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阅读次数:3118 作者: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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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工程建设、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发现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仍存在宣传不到位、部分水厂设备老化、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项目建设滞后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意识。一要增强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各级政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工作责任,防止出现分管领导一人唱、水利部门一家干的现象。二要利用面上广泛宣传和点上入户教育等有效形式,宣传政府保障农饮安全的各项政策,引导群众深刻认识饮水不安全的各种危害,增强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细化工作职能。加强市、县(区)两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开展水源地调查、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和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开展农饮安全工程技术服务和业务培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巡检、落实台账管理等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重点保护。进一步强化对供水设施的保护,市、县(区)要分级明确供水设施保护的责任主体、保护范围和具体内容,供水管网和附属设施附近要设置明显标志。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供水部门要定期开展水质自检,提升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实现从取水、制水到输配水的全过程监管。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监管的执行力度,市、县(区)政府和水务部门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定期跟踪问效问责机制,完善项目建管体制,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供水企业的自我监管责任,教育引导农村供水企业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建立在净水、供水、维护和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制度。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农饮安全。要把解决饮水型氟超标和巩固提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尽快完成农村安全饮水两年应急规划和解决氟超标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水源置换的方式,采取新建规模水厂、管网延伸、规模水厂巩固提升等措施,切实解决饮用水氟超标问题;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大力推进南坪水厂、临涣水厂建设,确保如期建成运行;加大对部分小水厂的投入力度,对于已经停止运行或供水不正常的水厂,逐个查明原因,拿出方案尽快解决,确保正常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