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类案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晓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同志、司法监督咨询员参加会议。会议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类案监督工作有关情况,向司法监督咨询员颁发了聘书,部分司法监督咨询员作了发言。
李晓光指出,司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类案监督是对司法监督工作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受聘的司法监督咨询员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发挥司法工作监督员、民情民意信息员、执法状况调研员作用,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精心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查找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注重归纳总结,在司法监督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提升人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