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调研,准确掌握《民法典》对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8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集中学习了《民法典》物权篇之“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合同篇之“物业服务合同”有关内容。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民法典》有关章节对物业管理工作作了明确规定,比如:明确了物业不得断电停水催交物业费、“高空抛物”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安全保障责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等。
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刘政在学习时指出,《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充分汲取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整合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下一步城建环资工委还要进一步深入系统地研读《民法典》,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监督工作水平,以《民法典》的实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