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近日,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题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开展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相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认真履行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由于种种原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法》中明确,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但如何实施综合监管,没有具体的规定,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手段,致使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难以履行到位。镇、街、开发区应按照属地原则,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但相关单位没有执法权限,无法使用处罚、扣押、收缴许可证、关停等手段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二是安监队伍建设与依法治安仍不适应。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装备相对短缺。在缺乏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检测装备的情况下,深入企业监管执法时只能靠“眼看、鼻闻、耳听、手摸”等原始方法来检测,监管人员直接接触粉尘、毒物、高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的环境,既有害于健康也不能提供准确结论,大大降低执法效果。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部分企业过度追求利润、忽视安全投入,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方式粗放,安全欠账较多,责任落实层层衰减。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家庭作坊、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条件差,安全隐患突出。
为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困难的问题,相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各单位监管责任。针对五小行业(小食品经营、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餐饮、小歌舞厅)监管不明确、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起草出台《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编制镇、街、开发区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明确行业监管职责和指定监管原则,明晰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努力形成安委办居中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以“抗补促推”工作为契机,立足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发挥,统筹推进人员队伍、体制机制、设施设备等建设。要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争取相关部门在人员编制、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做好环保专业人才的选聘、培养、储备工作,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安心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同时,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暨指挥平台,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配齐救灾物资配套设备。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要切实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企业老板”安全生产集中脱产培训,统一标准、统一内容、分级培训,抓关键少数,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综合施策,提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动性。(曹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