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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五条建议助推慈善事业依法规范发展

阅读次数:2621 作者: 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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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上旬,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委托开展慈善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香娥带领执法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我市贯彻落实慈善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慈善法规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组织协调机制尚未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推进、慈善促进措施尚未落实到位、慈善组织募捐相对困难、慈善活动监管仍需加强等问题,执法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慈善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慈善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慈善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开展9·5“中华慈善日”和“安徽慈善宣传周”综合宣传活动,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街道)、校园、机关、乡村解读慈善法重点、亮点,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我市慈善组织的各项活动、通报募捐和救助情况,提升公信力,弘扬传播正能量,营造浓厚的全民慈善氛围,充分凸显淮北小城大爱,慈善之城的良好形象。

二是依法认真履职,加强联动协作。市政府应尽快制定贯彻实施慈善法律法规的工作方案,结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法条逐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推动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建立全市统一的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提供政策宣传、慈善项目推介、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慈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提升慈善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定期会商沟通机制,研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慈善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将慈善服务纳入文明创建考核体系。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推动慈善行业发展加强基层民政部门慈善工作队伍建设,对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慈善事业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人员开展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对慈善行业、慈善组织开展指导,提升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热情。推动志愿服务发展,健全淮北市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志愿者通过慈善组织开展服务,指导慈善组织做好志愿者培训管理等工作。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投入,适当设置有利于推动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项目评选标准。研究细化本级慈善事业促进措施,针对慈善组织反映强烈的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等建议细化制定支持措施。进一步完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组织予以表彰。

四是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慈善救助领域。扶持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慈善一日捐”“金秋助学”等慈善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淮北特色的慈善品牌,形成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不断强化项目意识,积极举办慈善项目推介会,吸引市内成功企业家、省内外慈善机构、省内外淮北籍知名人士捐助善款,为慈善事业奉献爱心。鼓励慈善机构积极开发和实施实物救助、劳务救助、智力救助、精神与心理救助等慈善救助形式。进一步加强慈善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我市慈善组织与外省市慈善机构的慈善项目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理念,不断提高我市慈善事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慈善救助活动。落实慈善信息公开,督促指导慈善组织及慈善信托受托人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推动各级建立慈善组织行业评估标准,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严格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慈善活动备案、慈善组织年报等制度,有效运用行政约谈、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公开通报等监管方式,落实对违反监督制度的行政处罚。推进慈善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将慈善领域相关主体纳入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覆盖范围。培育发展行业组织,推动建立慈善行业组织,采取“政府主导、民间驱动”方式,按照不同领域分门别类地对慈善组织进行管理,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交流,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