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忠实履职,为民尽责,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动全县经济发展、民主改善和依法治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奋力书写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美丽答卷。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委决策
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人代会召开、谋划年度工作要点、决定重大事项、开展监督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县委领导。
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带头执行县委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开展工作视察、调研,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秸秆禁烧、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定期走访联系镇、村、企业,推动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五年来,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35次,集中研讨20次,引导人大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廉政教育,持续整治“四风”,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优化政治生态。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意见》精神及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决策要求,研究部署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党组班子成员督查制度、机关值班值守制度,动员广大代表参与疫情防控、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健全人大工作机构,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2号),经省人大核定,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增加至37人。
完善常委会内设机构。为增强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的针对性,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增设了代表联络室和预算审查室。2019年,完成了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增设了社会建设工委。目前,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已形成“七委三室”内设机构,除代表联络室、预算审查室只设主任职务外,各委室均配备了主任、副主任,“一人委”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镇人大建设。县委、各镇党委高度重视镇人大建设,全县11个镇均设专职主席1人、副主席1人,配备1名专职人大工作人员。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各镇财政预算,有力保障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五年来,先后作出了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财政预算报告等决议决定60条。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事任免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水平,五年来,先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4人次,有力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四、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
深化财政经济监督。加强预决算管理,依法听取和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形成审议意见,督促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结构改革,加大财政保障,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服务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深化审计监督工作,推动出台了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实现了审计闭环监督。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健全预算联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监督实效。推动出台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五年来,开展财政经济方面监督议题共60余项,提出意见建议180余条,有效地促进了财政经济平稳有序运行。
深化民生事业监督。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监督,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增强医疗服务救治能力,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重视发展教育事业,综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推动完善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先后调研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政府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五年来,共听取县政府民生方面工作报告70余项,提出意见建议210余条,有力地推动和保障民生事业健康发展。
深化法治建设监督。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赋予人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七五”普法,先后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统计法、兵役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更好地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开展前期调研,找出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意见整改,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视信访工作开展,经常性调研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加强人大信访接待室建设,健全多元化解纠纷体系,维护基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五、健全代表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活动室建设逐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六有”标准,在全县11个镇推动建设了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活动室69个。依托代表活动室,指导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156次。做好接待选民工作,代表履职活力进一步激发。
代表活动制度逐步健全。在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了代表学习培训、述职评议、履职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代表日常管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防汛防涝、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冲锋在前、坚守一线,充分彰显了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制度优势。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提质增效。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福祉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办理议案15件,建议287件。同时,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监督,规范办理程序,加强沟通联系,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生活幸福感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