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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建设应着重推动解决“五个问题”

阅读次数:7003 作者: 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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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上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园区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园区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稳步实施体制机制改革,基础配套逐步完善,产业特色更加明晰,园区承载能力持续增强,为我市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打造了坚实阵地。但我市园区承载能力建设中仍存在生产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功能不强、要素保障供求矛盾突出、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园区合作共建尚在起步、营商环境仍待优化等问题。因此,加强我市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建设,应着重推动解决“五个问题”。

一是推动解决配套不强问题。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实施开发区承载能力提升行动,加快谋划和实施标准化厂房、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确保园区真正实现“九通一平”。强化电力供应保障,建立市级层面与省电力主管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吸收市电力主管部门参与全市工业项目预审,加快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建设,支持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用电成本。补齐公共服务平台短板,支持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等园区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增加对平台公司的注资,探索向平台公司注入更多优质资产和经营性项目资源;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在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发展基金作用的同时,积极筹措、设立新的基金扶持产业及企业发展;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由市级层面牵头,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推进“政产学研用金”深度合作;探索在长三角创新资源集聚地区建立“飞地孵化器”或人才工作站,积极引进、培育创新人才;支持国家铝基材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打造高质量的铝基材料及制品科技服务平台。加快产城融合发展,编制完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将开发区及周边区域生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建设,特别是加快完善园区人才公寓、公租房以及医疗、教育、公交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为企业用工、留人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是推动解决土地要素问题。破解土地供求矛盾,以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建设为契机,对上争取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指标,同时谋划、包装更多的优质项目进入国家、省重点项目库;加大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及低效利用土地实行台账管理,并制定相应处置方案,持续消化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圈而未建、技术落后、高耗能高排放等项目,依法依规腾退收回;市级层面建立“僵尸企业”处置高位推动机制,加大处置力度;积极推进“标准地”建设,实现“拿地即开工”;进一步挖掘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后备资源,置换出更多的土地指标向园区倾斜。

三是推动解决政策落地问题。对现有市级层面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回头看”,认真盘点落地见效情况,对不具备执行条件的政策作必要的修订完善。对标准化厂房建设和使用补贴等政策落地梗阻问题,市政府要督促牵头单位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完善基础资料,补齐相关手续,加快验收进度,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应补尽补、发挥作用。

四是推动解决借力发展问题。高位推动园区合作共建,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中,积极寻找与我市工业园区主导产业高度契合或互补的园区,推动省际共建合作园区,力求省际间园区合作共建取得实质性进展。支持杜集区政府与铜山区政府合作共建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主动融入徐州都市圈。

五是推动解决环境欠优问题。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有关部门要紧盯我市特别是园区营商环境的问题和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并写入立法条款,并强力推进落实,为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市直部门要落实好已列入的向园区赋权清单事项,市、县(区)要按照园区需求和承接能力,做到能授尽授,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真正实现“企业的事园区办、园区的事园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