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责任。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直接影响着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近年来,杜集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把好代表的入口、培训、平台建设、管理等四个方面,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
一是把好“入口关”,打牢代表履职基础。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选好代表至关重要。为了保证选出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代表,在换届选举时,区人大常委会从政治背景、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严格把关,科学合理分配代表名额,加大了具有经济、法律、教育、文化、科技等方面专业知识代表的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比例,使选出的代表素质高、履职能力强,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是把好“培训关”,提升代表履职本领。人大代表要履行好代表职责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新时代下的新任务也对代表的履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使人大代表行使好代表权力、履行好代表义务,区人大常委会每年要围绕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邀请相关的专家就代表法、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人大制度以及履行职责的方法进行培训,让代表能充分认识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掌握履职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要求,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的水平。
三是把好“制度关”,搭建履职平台载体。建立政情通报制度,不定期将党委、人大、“一府一委两院”的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等情况向代表通报,让代表全面掌握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从而有针对性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每年邀请区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关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重大问题的政务活动时要邀请代表参加,使代表通过参与活动较好地知情知政,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四是把好“管理关”,压实代表履职责任。建立完善代表监督管理机制,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无故不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的要给予警示谈话或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详细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并向选区选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代表履职积分制和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将代表应该履行的职责进行量化赋分,每季度打分,年底进行考核,将其作为评优和连任的重要依据;建立代表表彰激励机制,每年对积极履职、发挥突出作用的代表进行表彰,对代表提出的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进行奖励,在代表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激发代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要尽责。(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