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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人大常委会“五条建议”把脉人民调解工作

阅读次数:2186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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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杜集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按照年初计划安排,组织监察和司法工委成员和部分区十届人大代表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深入区人民调解中心、高岳街道博庄社区永春调解室、矿山街街道双龙韩英调解室及朔里镇人民调解中心,实地察看并了解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情况。随后在区政府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听取区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监察和司法工委成员和应邀参加调研的区十届人大代表围绕如何创新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等进行座谈,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调研组建议,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抓调解。人民调解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紧扣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杜集建设的中心大局,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落实《人民调解法》和有关政策要求,站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规范有序运行,以解决问题的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完善组织网络建设抓调解。持续巩固完善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强化(街道)调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区域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创新调解工作平台,围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专门开展专项工程调解、棚户区改造等专项调解,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加强杜集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统筹管理,对全区矛盾纠纷进行协调、指导、调解、分流,解决跨区域重大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建共享。三要加强机制建设抓调解。要建立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力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要做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文书和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规范和统一全区调委会印章规格、式样;要推动调解机制创新,充分利用全市“人民调解日”,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宣传、调解员培训等活动,充分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四要加强人员培训抓调解。要把懂政策、懂法律、年富力强、会做群众工作的人员选聘为调解员,定期对全区的人民调解员通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等方式做好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建立一支组织规范、业务过硬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五要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抓调解。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和完善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数据共享,加快推进矛盾纠纷“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杜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