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 命:
董建文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 去:
张琦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孝军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1年11月30日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 命:
董建文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 去:
张琦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孝军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