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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历史沿革

阅读次数:15486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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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我们党把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方面,全面部署、持续推进。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修改完善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不断完善有关地方人大组织制度的规定。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规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机构不断健全,人大工作力量日益充实。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了新中国的政权体制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进一步确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确立,并在新中国大地上从中央到地方系统地建立起来。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始建于1960年11月。淮北市原名濉溪市。1960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濉溪市,1961年1月13日正式成立。1971年 4月濉溪市改名为淮北市。1960年11月,选举濉溪市第一届人大代表正式开始,至翌年2月底结束,共选出人大代表151人(中间曾因整风整社选举发生中断)。在党的领导下,濉溪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6月18日在相城召开。由此,揭开了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历史的第一页,这标志着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淮北的正式建立。本届人大仅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濉溪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的工作,于1963年3月开始,4月结束。全市共划分15个选区,共选出代表168人,其中包括14名人民陪审员。1963年9月23日至26日,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相城召开。本届人大仅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此届人大应是濉溪市第二届人大,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为了统一全省人大的届次,规定各市、县将此届人大统称为第五届。根据不同时期的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至第八届(1960年至1983年) 每届的任期不同。 淮北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以后每届任期5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我市人民代表大会遭到严重破坏,市人大中止活动,不复存在,被“革委会”所替代,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革命委员会”算作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71年3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濉溪市正式更名为淮北市。1980年7月30日,淮北市革命委员会改称淮北市人民政府。

粉碎“四人帮”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指引下,经过拨乱反正,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得以恢复。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在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重大决策,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制定权。选举淮北市第八届人大代表的工作,于1980年4月开始,5月底结束,共选出代表699名。1980年8月4日,根据修宪决议和新颁布的地方组织法,淮北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常委会下设办公室承办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在此之前。同其它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一样,没有专门的常设机关,而是根据l 954年宪法的规定,以人民委员会为常设机关。随后,全市县级以上人大陆续设立常务委员会,标志着我市人大工作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1980年9月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设立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科学教育委员会、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1983年6月1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增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本届人大共召开三次全体会议。

选举淮北市第九届人大代表的工作,于1983年8月开始,11月结束,共选出代表466名。淮北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9月8日至12日在相城召开。会议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从此,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走上了五年一届的正常轨道。这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基本成熟。随着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修改完善以及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逐步得到加强。本届人大任期5年,共召开5次全体会议、20次常委会会议、作出决议决定8项。

选举淮北市第十届人大代表的工作,于1987年7月开始,11月结束,共选出代表322名。淮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与1988年元月5日至9日在相城召开。会议决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办公室。l990年5月18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增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l991年7月21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增设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本届人大任期5年(1988年1月-1993年1月),共召开5次全体会议、36次常委会会议、作出决议决定14项。

淮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1月4日—9日在相城召开,会议实到代表338名。1996年3月,根据《淮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设法制、财经、人事任免、农经、城乡建设、教科文卫6个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调研室和综合处3个办事机构。本届人大任期5年(1993年1月-1998年1月),共召开5次全体会议、38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5项、开展执法检查20次、作出决议决定6项。

淮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3日—8日在相城召开,会议实到代表307人。2002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增设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增设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保留财经、人事选举、科教文卫3个工作委员会;调研室更名为研究室,内设宣传信息科;综合处内设代表联络科,2005年7月,综合处增挂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牌子。本届人大任期5年(1998年1月-2003年1月),共召开5次全体会议、39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132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12项决议决定。

淮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1月3日—8日在相城召开,会议实到代表308人。2006年1月11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市人大财经和城建环资两个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预算审查科;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本届人大任期5年(2003年1月-2008年1月),共召开6次全体会议、41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147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10项决议决定。

淮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2日—7日在相城召开,会议实到代表312人。。2008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撤销市人大常委会综合处下设的代表联络科,设立人事科。2009年1月8日,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做出关于设立市十四届人大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城建环资、农业和农村、人事选举和民宗侨外7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本届人大任期5年(2008年1月-2013年1月),共召开5次全体会议、44次常委会会议、77次主任会议,作出决议、决定23项,听取和审议105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21项决议决定,开展执法检查10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83人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3日—8日在相城召开,会议实到代表309人。2013年4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内务司法(民宗侨外)、人事代表选举、城建环资、教科文卫、农业与农村经济六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2015年10月3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6年1月15日,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法制委员会的决定。2016年11月10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淮北市自2016年2月2日起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本届人大任期5年(2013年1月-2018年1月),共召开7次全体会议、42次常委会会议、73次主任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作出决议决定41项,听取和审议93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5次、执法检查11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9人次,为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淮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日—7日在相城召开,会议实到代表297人。会议决定,设立淮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9年6月19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设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本届人大任期4年(2018年1月-2022年1月),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38次、主任会议61次,制定地方性法规7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7项,作出决议决定21项,开展专题询问4次,对 18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2人次,督促办结代表议案建议785件,为推进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五个淮北”展现了新作为、作出了新贡献。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14日在相城召开,会议应到代表311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实到代表308人。会议决定,设立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共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监察和司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等8个工作机构和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处等3个综合办事机构。

68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回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8年,特别是我市设立人大常委会42年所走过的光辉历程,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诚尽职、奋勇争先,为推动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五个淮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周金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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