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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的会议有哪些种类

阅读次数:17552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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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的会议,既具备一般会议的基本性质,又有其明显的特点和规律。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常召开的会议一般有以下十四类。

一、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二、常委会会议。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会议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

三、常委会党组会议。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党组成员组成。会议议题由常委会秘书长根据党组成员或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的建议提出,党组书记确定。根据会议议题,党组会议可以通知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党员负责人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常委会主任会议。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没有秘书长)。

五、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可以不定期召开,其成员是该委员会的全体组成人员,由于专门委员会有专业区别,所以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内容有所不同。

六、 新闻发布会。人大机关召开的不定期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有:向新闻界发布筹备召开本级人大会议的有关情况;即将召开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有关情况;等等。

七、 立法听证会。立法听证会就是听取公众意见、收集信息、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会议。

八、秘书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是县级以上人大具体研究和部署常委会机关工作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根据会议的议题,可通知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九、办公厅厅务会议。办公厅是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综合性的工作部门,办公厅厅务会议是研究落实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的必要环节。

十、质询会议。质询会议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针对质询案的会议。

十一、座谈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的座谈会通常有三种类型:一是立法调研座谈会;二是代表视察座谈会;三是专项工作座谈会。

十二、研讨会。理论研讨会和工作研讨会都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常召开的会议,也是理论升华、经验交流、信息沟通的重要渠道。

十三、纪念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的纪念会通常有两种:一是纪念当地人大成立多少周年;二是纪念某一项地方性法规颁布或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多少周年。

十四、协调会。在召开大型会议或开展某项涉及面较广的重要活动之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召开协调会议。

(文/淮仁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