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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

阅读次数:11696 作者: 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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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

——2022年12月8日在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国资委)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35家,职工4675人,其中,市级企业15家,职工3684人,市级企业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8家,职工3368人;其他部门管理企业7家,职工316人。市级国有企业主要是国有控股平台公司、城市公交、供排水、粮食收储等行业。

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861.45亿元,负债总额1019.44亿元,所有者权益842.01亿元。其中,市级企业资产总额1225.81亿元,负债总额701亿元,所有者权益524.81亿元。

2021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4.85亿元,利润总额23.58亿元。其中,市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9.28亿元,利润总额21.08亿元。(详见附表,下同)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共有国有控股(参股)金融类企业8家,全部为融资性担保类企业,实收资本合计20.44亿元。其中,国家、国有法人资本合计16.97亿元。截至2021年末,全市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86亿元,负债总额4.47亿元,所有者权益20.3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35亿元,交纳税金254.22万元。

截至2021年末,全市8家国有控股(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73.4亿元,担保放大倍数2.69倍;当年解除担保金额24.9亿元,当年代偿0.19亿元,担保代偿率0.8%;当年代偿回收额0.94亿元,代偿回收率30.2%。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35.79亿元,负债总额34.78亿元,净资产201.01亿元。其中,市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46.25亿元,负债总额15.36亿元,净资产130.89亿元。

从单位性质看,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73.86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61.93亿元。其中,市级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7.32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8.93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矿产资源。我市矿产资源种类主要有煤炭、铁矿、水泥用灰岩等。截至2021年末,煤炭资源储量48.84亿吨,铁矿资源储量0.91亿吨,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2.2亿吨。

2.土地资源。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土总面积274140.06公顷。2021年市级共收储土地39宗,面积273.29公顷;招拍挂出让土地47宗,面积5049.99亩。

3.森林资源。截至2021年末,全市森林资源面积42948.91公顷。其中,有林地32724.2公顷、灌木林地2260.6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4998.72公顷。

4.水资源。截至2021年末,全市水资源总量12.12亿立方米,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3.755亿立方米。

二、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1.有效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目标。印发《淮北市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将改革任务分为八个方面40个工作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落细落实改革任务。

2.加快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完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项目一期建设,涵盖市县区国资委及所属国有企业上报接口、机房端硬件基础设施、数据采集交换平台等应用系统,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

3.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制度。修订《淮北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简化报送程序,优化考核指标及权重,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更加科学、高效,更具适用性和操作性。

4.实现企业内部监督和外部督查并举。制定《关于做好2021年市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推进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国资监管督查长效机制。

5.完成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围绕推动皖北振兴、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经深入摸底调研,我市组织编制完成《淮北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指导全市国资国企系统改革发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强化日常监管。监督融资担保机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统计报告制度,通过行业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开展年度信用评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履行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开展现场检查。开展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度全覆盖现场检查,对4家机构业务合规、资产管理、风险防控等情况实施现场检查抽查,规范机构经营行为。通过检查,1家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退出融资担保行业。

3.加强材料审核。依据政策对新设机构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关注股东准入条件及股权结构、法人决策程序及经营能力等,确保材料完整、规范齐全。加强担保从业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依法依规限制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担任高管。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认真学习、积极培训、大力宣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印发《淮北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扎实构建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

2.严格资产“关口”管理。严格资产配置管理,促进通用资产均衡配置。严格按要求审批处置资产141项,账面原值1,901.7万元。备案主管部门审批处置资产6621项,账面原值1,065.8万元。推进资产处置信息公开,增强资产处置透明度。

3.推进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淮北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有序推动改革实施,7家企业维持现行管理体制,17家企业脱钩划转或市场化处置,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4.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开展公租房资产专项调研、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初步理清了全市公租房存量、管理等情况,摸清了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督促单位入账核算,促进公租房和公路资产规范管理。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推进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加快推进《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控制线。稳步开展城市重点片区控规编制。统筹东部新城等重要区域的发展需求,优化区域内各类用地布局。

2.推进国土生态修复。推进《淮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修复在建生产矿山面积1422.27亩。常态化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探索运用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和平台思维等市场化方式支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3.深化土地节约利用。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形成绿金湖湿地自然公园、相山森林自然公园等项目登记单元成果。建立市辖区集体农用地定级和地价更新数据库,形成基准地价成果。

4.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建设林长制“五个一”平台,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继续抓好六大创森工程建设,国土空间绿化提质增效。实施智慧林业一期二期项目,提高重点山场林火监控覆盖率,控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森林资源管护成效显著。

5.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编制完成《淮北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淮北市地下水压采置换方案》。通过河道清淤疏浚等,有效增加河湖蓄水能力,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涵养地下水源。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和工艺设备,以“以奖代补”形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主要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1.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国资委监管一级及重要子企业均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有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国资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整合我市国有企业资源,组建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和市科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助力我市更高质量转型发展。

3.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企业经理层成员全部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行全员绩效考核,新进人员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探索建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打造阳光国企。

4.债务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建立企业负债监测与预警体系,通过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盘活存量资产等,降低企业负债水平。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4.8%,低于全国地方国有企业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金融行业监管不断强化。对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规、风险防控等开展年度现场检查,依托省融资担保行业监管系统等加强非现场监管,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督促县区履行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辖区公司完善制度流程、规范经营行为。

2.融资担保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市本级和各县区筹措财政资金充实融资担保公司国有资本,提高国有资本占比,增强融资担保实力。截至2021年末,国有股权占比达80%以上,政策性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

3.助企纾困力度不断加大。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一企一策”积极开展帮扶,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突出支小支农作用,助力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累计为1.2万户小微企业、“三农”个体提供融资担保金额186亿元。

4.新型政银担合作有序推进。将新型政银担业务纳入年度金融安全考核、银行业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等,设立政银担风险补偿金,调动各方积极性。开展“园区贷”、“劝耕贷”等创新业务,累计担保贷款126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规模不断壮大。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较2016年末增长86.3%,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丰实,为有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需要、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节约高效保障履职。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实行公车改革和集中管理,合理配置资产,推进资产处置进场交易,规范划转机构改革涉及资产7.9亿元,资产保障履职的能力不断增强。

3.支持发展能力提升。五年来,全市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面积增长145.2%;校舍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分别增长16.2%和70.8%;新增国省干线公路230公里、农村公路1710公里,初步形成“两环九射五横”干线公路网新格局;建立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成立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等,资产支持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4.资产盘活成效明显。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进行出租,年租金收入2000多万元。近五年处置闲置房产、设备、车辆等,实现收入约6亿元。稳妥调配办公用房,改造闲置校舍开展公益事业,将闲置设备调剂使用或帮扶等,有效避免资产的闲置浪费。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形成“淮北经验”得到推广,我市荣获第十届中华环境优秀奖,绿金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入选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获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相关做法入选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2.自然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坚持最严格的节约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强化过程管控,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保障发展能力。严格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强力推动水源置换,河(湖)长制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水资源管理工作在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连续五年优秀。

3.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编制完成《淮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出台《淮北市绿化条例》。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有力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存在董事会与经理层重叠度高、外部董事来源渠道不多的问题,董事会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待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资总额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联动机制需进一步规范。国资监管基础工作尚需夯实,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市建投控股集团整体改革、转型发展需进一步加快推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我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尚处在发展壮大阶段,总体业务量少、担保金额小。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聚集了一批专业人才,但懂经营、精金融、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仍存在短缺,特别是资产处置方面更缺少专业人才。由于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企业信贷违约事件仍时有发生,融资担保机构的代偿增加,担保代偿率较高,导致融资担保机构流动性不足,担保代偿压力依然较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有待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依然艰巨。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比较薄弱,“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等现象仍然存在,资产调剂使用、共享共用推行缓慢,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尚不健全,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不够合理,动态调整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配置的科学性和经济性较难保证。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ppp项目资产等会计核算不完善,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布局、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能缺乏有效数据支撑。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等信息系统衔接不够,数据共享水平低,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随着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下发,将可能出现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实施缓慢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占用问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占补平衡难度大。耕地保护压力加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大量批而未供土地并存,存量土地资源有待进一步盘活。供水水源单一,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主要依靠开采裂隙岩溶地下水,地下水水源地局部依然超采。全市尚未统一规划建设再生水生产设施及配套管网,导致无法有效利用再生水,再生水利用能力有待提高。林地林木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宣传巡护力度有待加大,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有待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完善措施,加强监管,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淮北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促进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二是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指导市属企业规范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三是完善我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数据,及时掌握企业运行状况,对重大事项实施动态监控,有效规避风险和精准施策。四是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和手段,制定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针对企业不同特点的授权放权清单。五是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推进市建投控股集团改变管控模式,重组业务板块,推进公司功能建设和战略转型。

(二)提升担保能力,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补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担保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稳步开展信用担保服务和线上批量业务,扩大担保业务规模。三是优化管理考评,建立尽职免责制度,赋予企业更多经营自主权,激发担保从业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做到“能担、愿担、敢担”,加快担保业务拓展。

(三)完善信息化管理,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水平。一是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抓手,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非税收入等业务环节,规范资产会计核算,动态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二是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规范资产配置行为,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管理,促进闲置资产有效盘活,推进资产处置信息公开。三是探索建立市级公物仓平台,将市直单位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实现新增资产配置优先从公物仓中调剂,推动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四)加强保护利用,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管理。一是突出规划引领作用,提高资源供给质量,加强土地生态修复,构建系统完整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二是适时启动三区、开发区工业供水管网建设,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分步实施水源调蓄工程,促进水资源保护利用。三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地林木违法行为,落实森林巡护责任,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