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去年颁布实施以来,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对这部地方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高度关注,成立了执法检查组,于6月—8月就全区贯彻实施《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首先召开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执法检查自查报告会,听取区政府办代表政府所作的自查报告以及区发改委、财政局、科经局、开发区、三镇一办等相关十三家单位所作的自查报告。随后检查组分为两个专业小组分别对职能部门、金融机构、部分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最后召开由部分企业家参加的座谈会,深入细致地了解全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各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从《条例》颁布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依法深入细致地开展各项工作,从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规范的法治环境三个方面进行认真清理排查,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释放政策红利,使全区营商环境机制体制不断完善,政务环境持续改善,服务模式日益创新,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法治保障不断加强。
执法检查组指出,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还存在要素保障有待完善,政策执行有待增强,政务服务有待提升,监管体制有待优化等方面等不足之处。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政策措施落实。要破解制约因素,助推企业快速发展。要加快改革步伐,提升审批服务水平。要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对照不足尽快加以改善,真正贯彻落实好《条例》中改善营商环境的各项法规要求,建设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助推烈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文/胡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