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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新机制

阅读次数:730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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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同作用,日前,淮北市人大常委会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积极探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实现路径和工作方法,推动在党内监督主导下的各类监督工作贯通融合,助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该《意见》从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协同监督重点、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丰富协同监督形式、强化保障措施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对加强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部署要求,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的贯通协调,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实现信息互通、措施互补、成果共享,更好发挥人大监督权威性、纪检监察监督震慑力,为建设“五宜”幸福城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淮北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市政府重点工作、群众关心关切、省目标考核短板弱项等方面,每年选取1-2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项联动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不认真办理审议意见,不重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推诿责任、拖延应付、逾期不办,由双方共同督办;根据工作需要,将上级纪委监委部署的重大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协同监督事项。

《意见》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建立协同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置;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与市纪委监委开展的“下沉遍访”活动结合起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活动时可相互邀请对方参加;市纪委监委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根据需要可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市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可邀请市人大代表担任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监督员,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意见》提出,开展专项联动监督、移送监督事项,应当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针对协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针对协同监督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共同研究剖析、查找漏洞,推动相关单位汲取教训、建章立制,实现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