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郑海鸥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赵威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杨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森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董建文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吴灿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周文锦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郑泽恩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王晖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潘红梅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郑海鸥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赵威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森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董建文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灿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晖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晓侠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