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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工作方案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阅读次数:2211 作者: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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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列为今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于近日印发在全市开展这一法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务实举措确保执法检查顺利开展。

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施行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把法律确定的重大原则、重要制度、重点要求落实到我市“三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开展本次执法检查,就是为了全面掌握这一法律在淮北的贯彻实施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并推动解决影响法律贯彻实施的主要问题,督促法律实施主责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责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落地落实。这既是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部署,也是高质量推进全市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行动。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分别就指导思想、检查重点、组织领导、执法检查的方式及步骤、具体分工、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明确了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划分检查阶段、汇总和审议阶段、整改阶段、汇报和审议整改情况报告阶段依次推进。

在检查重点阶段,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联合检查和委托检查等方式,着重检查乡村振兴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扶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农村教育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新时代乡村文明实践活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农业投入品管理、耕地养护,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体系建设、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体系建设等法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本次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组织召开培训会,邀请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解读相关条例法规,带领检查人员吃透法律法规精神,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掌握执法检查的重点、程序和有关要求,为执法检查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执法检查自即日起,持续到2025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建议整改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在此期间,检查组通过媒体和平台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公布执法检查监督电话,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群众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