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月底,春天的盛会召开在即。地方人大年度热词见证地方人大的创新活力,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蕴含的强大治理效能和独特制度魅力。
“党的二十大”、“‘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基层立法联系点”、“协同立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备案审查”、“预算联网监督”、“国资监督”、“‘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让我们一起回首2022年的地方人大年度热词,共同迎接3月全国两会的到来。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地方人大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地方人大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贯彻工作方案、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主任会议成员开展宣传宣讲、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作宣讲辅导、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及各党支部集中开展学习讨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比如,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分9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把二十大精神体现到人大工作布局中。
“‘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地方人大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地方党委有关工作安排作为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项议题,把党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体现到履职各方面。比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开展系列专题调研,系统谋划推进落实的思路举措。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地方人大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比如,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配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修改省人大议事规则。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一周年“回头看”专项督查。
“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地方人大健全和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比如,湖北省建立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等制度,推动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局之所在,就是人大履职重心之所在。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行权成为地方人大工作的一大亮点。比如,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找准人大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坚持人大工作与省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以法规制度确认和巩固改革创新成果。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实践
“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地方人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依法履职中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实践,人大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人民当家作主之树在中国大地茁壮成长、枝繁叶茂。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五年一次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最直接的体现。从2021年上半年开始,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陆续展开,至2022年6月底全面完成。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作出重要修改、增加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后进行的换届选举。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选举产生2629447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比上届增加151459名,增长6.11%。数字化赋能、“00后”选民首次参与投票行使民主权利等成为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突出亮点。比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发建设“换届选举云平台”,将功能延伸至选举全过程,有利于最大限度提升选民参与度,呈现以“数字治理”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景观。
“基层立法联系点”。2022年,作为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立法“直通车”,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全国各地有了更多“班次线路”,在扩点提质中把更多基层声音传递上来。比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从10个增加到25个,覆盖全市16个区,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深化。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建立6个立法基地、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拓展了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已成地方人大推进民主立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比如,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所有法规都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咨询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进行听证,客观真实听取利益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意见。
“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地方人大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让履职厚植民主沃土。比如,2022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三边”(身边、周边、路边)检查。检查包括督办会、“明察暗访+吐槽会”、“12345”热线市民反映问题、“小程序+融媒体”科技赋能等多种创新,让监督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让百姓的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与民生相关的监督项目通过市区人大联动、基层实地暗访、邀请代表参与、开展问卷调查、分析“12345”市民热线情况等方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增强监督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
“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大系统的末梢,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前沿阵地。地方人大把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比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县乡人大工作十条”,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连续3年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并积极争取省财政对乡镇人大的经费支持,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