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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宿州人大协同发力 共筑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法治屏障

阅读次数:1940 作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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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淮北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宿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以法治力量为淮海战役遗址遗存的保护管理、传承弘扬提供坚实保障。

淮海战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史上一次辉煌的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横跨安徽、江苏、河南和山东四个省份,留下众多革命遗址遗存,孕育形成了伟大的淮海战役精神。淮北、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携手淮海经济区相关兄弟市人大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对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传承弘扬、保障监督、区域协同进行规范,主要聚焦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传承红色基因。重点围绕保护管理和传承弘扬两方面内容进行制度设计,深度挖掘淮海战役精神,明确有关单位联合建立理论研究专家库,深化理论研究,构建学术交流体系;讲好淮海战役红色故事,通过展览展示、文艺创作、宣传教育、红色旅游等形式,传承弘扬淮海战役精神;加强教育基地建设,鼓励依托淮海战役重要旧址遗址、纪念设施场所等创建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基地。

二是突出地方特色。淮北、宿州现有淮海战役红色资源42处、11处。法规在开展红色资源调查认定、利用红色资源创建爱国主义教育等基地方面,着力突出当地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特色和重要旧址、纪念场所。宿州还就相关内容专门征求了宿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市委党史研究室等8名退休老干部和专家的意见建议。

三是推动区域协同。淮北、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徐州等市人大常委会就立法相关内容多次进行座谈协商,就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的篇章结构、主要内容、协同重点等深入研讨、交换意见。法规中设“区域协同”专章,明确与各协同市建立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围绕协同区域的理论研究、馆际交流、文艺创作、旅游合作,以及组建淮海战役红色教育联盟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共同传承红色基因。

(《安徽人大》 作者:吴启超、邵玉龙   责编:张   全   编辑:徐   琪   校核:李秋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