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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之三

阅读次数:4809 作者: 淮北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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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金群   安 敏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源泉。2013年以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拓展代表工作思路,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汇聚了促进地方民主法治建设、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推动淮北转型崛起的强大力量。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常委会坚持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江淮法治》杂志,寄送《淮北人大》等刊物和资料;依托淮北日报《民主与法治》专栏、淮北人大网等宣传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效保障了代表知情知政权力。组织在淮新当选的省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举办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专题履职培训班、代表小组长培训班和农民代表培训班,重点围绕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和代表小组作用等方面进行辅导。先后两次举办全市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专题培训全市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人大干部和基层人大代表4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和基层人大干部的专业技能和履职水平。组织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基层人大负责人180余人,分期分批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举办的人大干部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人大工作必备知识和依法履职专业知识。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活动,代表的履职能力和代表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打下了良好基础。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履职责任。常委会紧紧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关键环节,努力提升代表履职素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切实增强代表工作实效。在创新实施代表工作“2121”工程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实施“一项工程”、统筹“两个结合”、完善“三项机制”、发挥“四个作用”,着力推进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实施“一项工程”即推出以“2121”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工作规范标准。“2”,即落实“2”项要求,筑牢忠诚为民之本,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人大代表忠于党。二是依法履职讲全局,人大代表为人民;“1”,即建好“一个平台”,强化活动载体功能;“2”,即落实“2”项制度,立好代表履职之规,一是创新落实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二是完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1”,即实施“1”项考评举措,压实代表履职之责。统筹“两个结合”即坚持试点推进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和坚持高位推进与上下联动相结合。完善“三项机制”即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机制、服务保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四个作用”即发挥代表在联系群众中的窗口作用、在服务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在依法治市中的推动作用以及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促进作用。常委会通过创新实施、扎实推进代表工作“2121”工程,不断激发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工作逐步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强化服务保障,增强履职动力。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活动日等制度,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代表在履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重要工作征求代表意见、重大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向代表赠送人大工作报刊资料,反馈人大工作信息,保证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拓展代表履职平台,“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代表说事室”“选民接待室”“人大代表谈心室”等群众联系点逐步建立。扎实推进“代表小组建设提升年”活动,按照“六有”标准建设、整合、升级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代表活动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149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规范化代表活动室,代表活动平台基本实现硬件标准化、软件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和活动经常化。全面提高市、县(区)、镇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推动县(区)落实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补助制度,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代表职务。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推动市、县(区)、镇(街道)三级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监督,激发代表工作活力。组织开展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代表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丰富代表活动,拓宽履职渠道。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增强代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进一步畅通群众联系代表的渠道,推动“代表联系群众”由过去的单向联系向现在的“双向互动”转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实现了走访群众、联系选民活动常态化,仅今年1-11月份,濉溪县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共走访群众2400余人次,共安排219名代表接待人民群众2100余人次。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监督“百日执行会战”、参加检察机关“看规范、评规范”以及参与市委重大决策、常委会重点工作意见征求等活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五年来,常委会共邀请600人次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既增强了工作力量、提高了工作质量,又树立了人大工作的良好形象。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编制、金融支持城市转型发展、社区建设与管理、城镇建设与管理、优化投资环境、龙脊山生态旅游发展、综合交通建设等近100个专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凝心聚力推动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先后组织在淮省人大代表赴山东聊城、济宁,江苏宿迁,河南平顶山、许昌等地开展异地视察活动,推动代表开阔视野、更新理念、创新思路。持续开展“百名代表看创城”、“百名代表看淮北”专题视察,有力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组织代表积极参加“江淮环保世纪行”和“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抓实议案建议督办,提升履职实效。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是增强代表履职实效、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的有力措施。常委会注重提高代表在大会期间所提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引导代表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深入基层扎实调研,建言献策富有价值,议案、建议的内容更加贴近民生民利、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全面落实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市政府分管领导领办、各专委会对口督办、代表视察督办等制度,切实加强与市“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通过听取有关报告、专题调研、实地视察、跟踪问效等形式,促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全面落实。常委会注重加大对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如《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的议案》《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东部新城区建设的议案》《关于加快实施高铁新区规划的建议》《关于加大我市水污染防治力度的建议》等一些事关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议案建议在常委会的持续督办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得到较好落实。常委会坚持完善督办机制,重视办理实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首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在市人代会上和闭会期间共提出代表议案10件、建议528件(其中43件被大会列为重点建议),全部得到了及时办理,从收到的反馈意见来看,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为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