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培阜、秘书长徐福信参加会议。
会上,徐福信宣读了关于开展《水法》执法检查的通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水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戎培阜在讲话中指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水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工作,是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的需要,是加强水利建设、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推进依法治水、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
戎培阜强调,要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检查组要根据监督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深入开展宣传、加强协调配合、严抓整改落实,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善始善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取得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