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香娥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相山区、烈山区的部分污水处理厂、水厂、河段、用水企业、农业节水基地等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水法》情况的汇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就如何贯彻执行好《水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香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新思想,落实在行动上,贯彻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大《水法》的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水法》宣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舆论引导,提高公众知晓率,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水法》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