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人大新闻 / 府院之声

市中院出台《意见》保障金融债权助力金融风险防范

阅读次数:3091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8-07-04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市相关部署,进一步发挥法院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的良性互动,近日,市中院出台《关于保障金融债权 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和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推进银法合作维护金融债权提供制度支撑,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意见》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设“绿色通道”,对金融机构提起的诉讼,即时审查,即时立案;符合条件的,立案当日或次日移送审判庭。二是探索集中管辖,推动建立专业化金融审判庭或审判团队,试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提高审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三是推进繁简分流,对符合条件的简案,适用督促、简易、小额等程序,快审快结;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繁案,依法适用最低举证期限等工作机制,推行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等新类型裁判文书,精审精结。四是优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对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起诉并要求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案件,不要求提供担保,裁定后及时移送实施。五是适用特别程序,建立金融抵押债权直接兑现机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金融债权可直接申请担保物权,法院审查后可直接作出拍卖、变卖裁定。六是促进破产重生,对符合产业政策、仍具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引导支持金融机构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促成破产重整、和解。七是加大执行力度,采用悬赏执行、律师调查令等方式,全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加大首拍、二拍降价幅度,提高成交率和溢价率;用足用好强制措施,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八是严惩金融犯罪,对非法集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理金融民商事案件中发现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侦查机关。九是建立预警机制,对重大敏感、系列诉讼、企业破产等存在金融风险隐患的案件,提出预警;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资产负债和涉诉基本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十是延伸审判职能,适时通过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形式,通报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帮助相关机构查找漏洞、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