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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听取电梯条例修改情况汇报

阅读次数:3545 作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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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方宗泽,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晓光,专门听取法工委关于《淮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负责同志参加汇报活动。

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进行了修改,通过《淮北日报》、淮北人大网、淮北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分层次召开了征求行政相对人、县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市直相关单位意见的座谈会。法工委针对收到的近百条意见建议,逐条汇报是否修改和具体修改情况。

方宗泽对法工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在条例制定和修改中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设区的市作为最基层的立法主体,要重点关注立法的地方特色和法规的可操作性,确保所立之法站得住脚、真正管用;要紧扣立法题目、突出重点,在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上下功夫,不能本末倒置;要注重与相关法律法规,如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相协调,既通过立法解决拟规范领域的现实问题,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李晓光对下一阶段的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