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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阅读次数:5855 作者: 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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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8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分为两个小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光、张香娥任组长,成员由城建环资委、法工委组成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在开展检查工作前,通过淮北人大网和淮北日报向社会发布了执法检查公告,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8月14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集中学习了《条例》的重点内容。8月15日至8月17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市城乡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濉溪县、相山区等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针对我市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尚未形成,规划的法制观念不强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要着力编制好城乡规划,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严格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定性。要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完善城乡规划监管机制,确保城乡规划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