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2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率队来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淮执法检查的指示精神,4月30日上午,淮北市及时召开了省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调度会,会议针对省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并结合淮北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整改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建立了问题整改会商机制和定期通报、专项调度制度,及时整改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有关问题。三是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按照各自分管职责,放弃“五一”假期休息,深入基层、深入实地迅速开展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城建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