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9年10月24日淮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29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使广大市民更加直观地了解《条例》,市文明办精心策划设计了《图说〈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一书,以漫画形式阐释《条例》,生动形象、一目了然、易懂易记,让市民在轻松的阅读氛围中春风化雨、潜移默化。我们由衷期望所有的淮北市民及在淮投资、创业、学习、生活的朋友、倡导者,共同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城市,今日推出《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倡文明行为篇。
文明用餐,不劝酒,适量点餐,合理消费,不讲排场。
节约资源,低碳、环保、绿色生活,循环利用水资源。
移风易俗,文明节庆,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文明祭扫、厚养薄葬,实行节地生态安葬。
保护乡村自然风貌,保持房前屋后卫生整洁,优化人居环境。
行人遇机动车礼让时安全、快速通过。
文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的乘客让座。
爱护文物古迹,保护隋唐大运河柳孜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保护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等革命遗址遗迹,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