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不断发展,迅速增长的车辆和城区有限的泊车位形成严重的矛盾。由政府投资建设,我市增加了大量公共泊车位,方便市民车辆有序停放。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各种理由私自在规划的公共泊车位上设置障碍,限制别的车辆停放,增加了城市泊车负担,导致车辆“有位”不能停,从而在禁止停车地带违规停放,影响了市容,造成交通拥堵,带来各种交通安全隐患。
为及时清理被私占的泊车位,让公共泊车位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建议:
一、有关部门向私自设障公共泊车位的单位或商铺负责人发放有关公共泊车位管理的法律法规,告知门前泊车位是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设置障碍,商铺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他们限期恢复门前泊车位原状。
二、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如不配合者,由相关部门强制清除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对于私自占用泊车位的行为,市民及时举报。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对于举报属实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