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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阅读次数:4370 作者: 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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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组织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培训会,通过学习,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结合我市实际,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上来;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将各地实施情况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体系; 三是落实相关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组织领导责任,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同时,落实群团社会组织促进生态文明意识提高责任及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责任,逐步实现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共治的格局;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确定我市重点污染源VOCs排放成分谱,识别VOCs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和重点行业; 五是加强跟踪问效,定期调度并公布完成情况,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