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至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首次对《淮北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审议,草案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数量增长迅猛,据不完全统计,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已达150多万辆,占到电动自行车总数的90%。从交通安全来看,由于缺乏制度规范,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拼装、无牌无证、乱停乱放等得不到有效遏制,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压力。仅2019年,我市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就有306起,导致68人死亡,404人受伤。
草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聚焦群众出行和道路通行安全问题,积极推动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通行秩序。重点规范了以下内容:一是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有效遏制盗窃电动车案件和电动车肇事逃逸案件发生;二是依法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促使本市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得到较大程度改善;三是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四是加强电动车停放、通行、充电消防安全等管理,减少安全隐患。
下一步,草案还将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不断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