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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44号建议)关于解决“未征先塌”土地复垦治理问题的建议

阅读次数:2830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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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目前杜集区约有“未征先塌”土地6200亩,且每年仍以约400亩的速度递增,造成土地沉降、房屋开裂、生态环境破坏和财产损失,引发了较大的安全和信访隐患。

煤炭作为我市支柱产业,煤矿用地在不同时期征地补偿标准和用地方式均有不同,但目前涉及杜集区未征先塌土地仅采取支付青苗损失费(水淹费)补偿方式进行,按照当年午秋两季农作物绝收程度并参照淮政秘〔2014〕33号文规定青苗补偿费标准计算。采煤塌陷地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仅有的青苗损失费也多是拖延到第二年、甚至第三年才能补偿,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日益凸显。

建议:市政府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民耕种的采煤塌陷地二次塌陷补偿问题的复函》(皖国土资〔2002〕565号)制定二次塌陷补偿政策,及时与淮矿集团对接,严格按照政策,对已稳沉塌陷区域实施土地复垦治理,修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