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启动了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相山区作为全市棚改的主战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共实施了53个棚改项目,其中涉及13个棚改小地块,如:公园二号门地块、永光巷北地块、一中南门棚户区地块、洪山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地块、西山隧道东地块等(项目名单附后),这些小地块因占地面积小、受现有规划条件所限无法开发利用,但这些小地块区域位置特殊,多分布城市主城区主次干道旁边,严重影响文明创建,又必须拆除。根据市规划局的初步规划设计方案,这些地块大都规划为市政公共设施或城市绿地。如,公园二号门地块规划为停车场,西山隧道东地块规划为绿地,红方小区规划为绿地,洪山路与环山路交叉口规划为道路等。
2016年以来,相山区已按照市棚改办安排,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先后对这些小地块进行棚户区改造。由于这些小地块改造后无法开发利用,收储成本高,不能产生收益或收益远远不足拆除成本,只能用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此,相山区承担了较大财政支出压力,贷款本息越来越高,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存在严重改造收支不平衡的问题。如,公园二号门地块,相山区土地征收成本约6000多万元,市建投仅按挂牌价支付了600万元。经测算,相山区已经完成的13个棚改小地块征收中,共支付征收费用约5亿元,每月贷款利息约200万元。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小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储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形象,缓解区政府财政压力,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这些小地块棚改项目完成征迁工作净地后,交由市政府统一规划使用,补齐城市短板。对于部分面积较大地块,能够进行开发建设的,在满足规划条件情况下,提高商业配建率,委托市国土部门挂牌出让,收回部分征收成本;对于部分面积较小不能作为开发建设的地块,可考虑用来建设公共停车场,这样既可有效解决城市核心区及主要商圈、医院等地点周边“停车难”问题,也可解决小地块棚户区投资效益不高的问题;对于零散狭小的地块可规划为城市公共绿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变电所、公共厕所、社区综合用房、城市道路等公共设施,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建设。
二是建议将小地块的棚改工作和老城区的改造工作挂起钩来,本着“谁使用谁出资”的原则,市政府安排市建投集团统筹兜底,将棚改征迁成本贷款本息计入项目老城区改造成本,作为市政府投入市政公共设施的费用。